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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销售的化妆品,看似一切“正常”,但包装上用于核验真伪、追溯来源的“溯源码”竟然是刮除状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就审理过这样一起因销售“刮码”商品引发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那么,商家销售“刮码”商品的行为,是否侵犯品牌方的合法权益?法院如何认定? 案件回顾 上海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某化妆品公司)诉称,其经授权使用“伊蓓诺”和“魅百迷”注册商标从事化妆品的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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