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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AI文生图版权,“过程留痕”很关键
在涉AI(人工智能)文生图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创作者的主张得到支持的前提是确定涉案图片构成作品。为确定利用AI进行文生图过程中“人的智力投入”情况,创作者应当承担何种举证责任?又应当提供怎样的证据材料?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涉AI文生图案。该案中,原告主张AI文生图版权,但无法提供生成过程记录证明其智力投入,法院经审理认定证据不足,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AI绘画
发布时间:2025.10.21 -
主张AI文生图版权但无法提供生成过程记录证明智力投入 法院: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人工智能生成过程中是否付出创造性劳动、付出何种创造性劳动提供依据,如此前多起涉“文生图”生效案件中所述,看能否体现出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本案中,首先,原告并未提交涉案图片在AI软件中的创作过程记录,无法展现原告使用该工具生成涉案图片的具体过程。其次,原告提交的涉案图片在“describe(描述)”指令项下的具体结果,仅为其利用AI软件中的描述词生成功能对涉案图片进行的事后描述,而非原始提示词或生成
发布时间:2025.09.17 -
李某某诉刘某某侵害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案件的事实,本院认定如下: 2023年2月26日,原告将涉案图片(见图6)发布在其小红书账号“****”(小红书号为****)中,发布内容的标题为“春风送来了温柔”,该标题下除涉案图片外亦包含其他5张案外图片,标签为“#AI#[话题]##AI插画#AI绘画#写真#少女#摄影#春天#美女”。经法院组织双方勘验,原告通过手机号码获取
发布时间: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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