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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AI幻觉“律师被判刑”二审判决书
裁判要点: 本案的裁判核心在于厘清了AI生成内容(AIGC)平台在名誉侵权中的责任边界。法院认为,尽管案件发生于国内人工智能发展初期,受限于技术局限,但百度公司通过其AI技术对搜索内容进行加工合成,其输出的“AI智能回答”指向性明确,包含“被判刑”、“有期徒刑三年”等严重贬损原告的词汇,且客观上确实导致了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结合百度公司在内容生成过程中主观上存在过错,以及事后虽采取补救措施但仍
发布时间:2026.05.11 -
百度“AI智能回答”错称律师获刑三年被判侵权,二审维持原判
有期徒刑。根据探索结果,被告人李小亮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且系统自动配发了李小亮身着律师袍的照片。这一错误信息迅速在网络传播,给李小亮的职业声誉带来了严重打击。 在一审中,百度公司辩称,“AI智能回答”是基于用户搜索习惯和大数据生成的,未对原始数据进行加工,且“AI幻觉”(即生成内容有时不准确)属于技术发展的初期局限性,具有不可预见性,公司主观上无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一审
发布时间:2026.05.11 -
又一例涉“AI幻觉”案宣判!法院明确AI不是内容失实的“免责金牌”
导读 生成式AI正逐渐渗透我们的内容创作与信息传播。但当前的技术条件不可避免出现“AI幻觉”,生成不准确的内容。基于此,我们该如何养成与之相适应的“AI素养”,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守住责任边界? 近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浙江首例因传播AI幻觉内容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该案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者必须扛起“内容审核”与“显著标识”的双重责任,为AI时代的内容创作与传播划定清晰的责任边界
发布时间: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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