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專利
-
商标
-
版權
-
商業秘密
-
反不正當競争
-
植物新品種
-
地理标志
-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
技術合同
-
傳統文化
律師動态
更多 >>知産速遞
更多 >>審判動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視點
更多 >>裁判文書
更多 >>調解
-
如何做好知識産權糾紛案件的調解工作
本期“辦案心法”欄目“上海法院審判業務骨幹”特别專題,邀請上海法院“鄒碧華式的好法官、好幹部”,上海法院審判業務骨幹,上海知識産權法院知識産權綜合審判二庭副庭長、三級高級法官——吳盈喆爲我們講解如何做好知識産權糾紛案件的調解工作。 随着我國知識産權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健全,知識産權擁有量快速增長,市場主體運用知識産權的能力逐步提高。與此同時,也産生了大量的知識産權糾紛訴訟。知識産權糾紛具有當事人利益
發布時間:2023.03.28 -
國知局:開展知識産權糾紛仲裁調解試點工作
關于開展知識産權糾紛仲裁調解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知辦函協字〔2017〕122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知識産權局: 爲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積極落實《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的若幹意見》要求,深入實施《“十三五”國家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充分發揮仲裁與調解在協調解決知識産權糾紛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形成知識産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爲權
發布時間:2017.03.14 -
調解:國際知識産權争議的高效解決途徑
原标題:近日,46個國家和地區共同簽署了《聯合國關于調解所産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即《新加坡調解公約》)——調解:國際知識産權争議的高效解決途徑 随着“一帶一路”倡議的深入開展,沿線企業知識産權合作日益加強,同時國際知識産權争議日益增多。2019年8月7日,包括中國、美國、韓國、印度等在内的46個國家和地區共同簽署了《聯合國關于調解所産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下稱《新加坡調解公約》),另有24
發布時間:2019.08.23 -
網售蘭花被訴侵權,訴前調解巧化争端
侵犯其注冊商标專用權的行爲,并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 長泰區人民法院的經辦法官在接收案件的第一時間,對案件情況進行詳細了解,爲減少當事人訴累,通過電話、微信與雙方當事人多次進行了線上溝通,征求雙方當事人對案件調解的意願,認真分析雙方矛盾的症結所在,多方面開展調解工作,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經過一番調解,被告賴某認識到自己的過失,并在上述蘭花基地内簽訂調解協議,原告對其予以諒解,雙方
發布時間:2023.03.22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前調解中委托鑒定工作規程(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訴前調解中委托鑒定工作規程(試行) 法辦〔2023〕275号 爲規範訴前調解中的委托鑒定工作,促使更多糾紛實質性解決在訴前,做深做實訴源治理,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在線調解規則》等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一條 在訴前調解過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依托人民法院委托鑒定系統提供訴前委托鑒定服務
發布時間:2023.07.27 -
專利無效後對調解書已履行部分顯失公平的認定
筒紙片排版方法”、專利号爲200810233502.3的發明專利(以下簡稱涉案專利)專利權人。2018年10月31日,尚某以柳州市某制品廠侵害涉案專利權爲由向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8年11月16日,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法院制作了民事調解書:(一)柳州市某制品廠支付尚某涉案專利許可使用費22萬元(于2018年11月16日支付12萬元,于2019年8月10日前支付10萬元
發布時間:2023.10.13 -
版權線上調解平台啓動 實現“足不出戶”解決版權糾紛
由中國信息協會法律分會、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聯合主辦的版權線上調解平台近日在京啓動。該平台實現了版權糾紛全線上調解服務,當事人和調解員足不出戶就可以完成調解工作。 據介紹,版權線上調解平台是建立在知識産權保護領域的“互聯網+調解”公共服務平台,緻力于多元化、專業化、社會化的解決版權糾紛。 版權線上調解平台啓動後,當事人無需舟車勞頓就可以解決糾紛,還可以選擇異地專家作爲調解
發布時間:2018.01.30 -
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
周期冗長、保護成本高一直是知識産權維權中的難題,困擾着很多創新企業,這一難題如何破解?日前,記者來到由北京市知識産權局主辦的知識産權糾紛人民調解故事會現場,7位調解員代表講述的“小故事”,也許已經爲問題找到了答案。 西湖龍井是中國十大名茶之一。2011年,“西湖龍井”國家地理标志證明商标注冊成功,這意味着隻有取得相應商标使用許可的企業才能進行統一的西湖龍井包裝及标識的使用。“2018年6月,我們
發布時間:2019.01.29 -
《關于加強知識産權糾紛調解工作的意見》解讀
2021年10月22日,國家知識産權局、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知識産權糾紛調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就《意見》要點解讀如下。 一、《意見》制定的背景及意義 2020年11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多種手段,從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公民誠信等環節完善保護體系,加強協同配合
發布時間:2021.11.03 -
涉“家”漢字雕塑著作權侵權案調解成功
一座“家”漢字雕塑,道出中國人崇尚“家和萬事興”、組成和睦家庭的小家情感,也彰顯着中華民族“尚和合,求大同”、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家情懷。近期,蘇州中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涉“家”漢字雕塑的著作權侵權案,促成雕塑大師和紅木家具非遺傳承人握手言和,诠釋“和合”思想底蘊,推動我國非物質文化産業健康發展。 原告爲福建省雕塑大師,緻力于傳承圖騰元素,弘揚書法文化,創作了奧運老鼠系列、“站立的文字”等系列雕塑作品
發布時間: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