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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鉴证为摄影作品打开艺术品市场大门
用40年光影记录时代芳华,2018年12月15日,中国美术馆举行全国十大青年摄影家作品捐赠仪式,这些作品选自“初心——全国十大青年摄影家摄影作品回顾展”,用光与影呈现改革开放40年探索和创新的万千气象。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捐赠的20幅作品均经过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限量鉴证,是中国美术馆历史上首次收藏由国家专业社团组织限量鉴证的摄影作品。中国美术馆馆长吴为山表示,摄影作品限量鉴证捐赠为中国美术馆在今后
发布时间:2019.01.03 -
上海知产法院审结一起“高段位”益智积木著作权案
、以下简称东方教具公司)、上海雅讯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以下简称雅讯科技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在一审判令东方教具公司、雅讯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费希尔技术公司享有的涉案图形作品著作权的基础上,二审还判令东方教具公司、雅讯科技公司应立即停止侵害费希尔技术公司享有的涉案30种模型作品著作权。 二审还提高了赔偿金额,按著作权法法定赔偿的上限顶格判决两被上诉人共同赔偿
发布时间:2019.09.29 -
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版权应当如何定性?
苏州大学 李杨 从体育赛事转播纠纷来看,司法实践中权利人除考虑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保护体育赛事转播利益、通过广播组织权保护体育赛事信号等以获得分离式保护以外,更侧重以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作品定性为切入点,从整体上寻求对体育赛事转播利益的著作权保护。 就体育赛事直播画面而言,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分歧在于是否因缺乏“固定性”“摄制”创作等要件而难以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类电影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
发布时间:2020.01.09 -
在线教育中录播视听课程的版权认识误区
缺乏交互性,但经营成本相对较低,且录制经后期制作可能视觉效果要强于不可控因素影响较大的直播,也受到在线教育机构的高度青睐。北京市教委在疫情期间中小学线上课程就是采取录播模式。 笔者在实践中发现,很多在线教育机构在前述教育模式中存在一些对相关著作权问题的错误认知,本文首先尝试分析录播模式中三个常见的误区。 一、误区一:录播的课程都属于视听作品,享有作品的完整权利 视听作品,就是具有独创性的用来表达
发布时间:2020.09.18 -
家具立体造型作为美术作品保护的认定标准
【裁判要旨】 家具属于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的实用艺术品,当其立体造型的实用功能与艺术美感能在物理上或观念上相独立,且艺术设计部分达到一定水准的创作高度时,可作为美术作品获得著作权法保护。其中,创作高度标准可从创作者和公众认知两个角度进行综合认定。从创作者角度,实用艺术品的造型应体现出作者在美学领域的独特创造力,且艺术性应强于实用性;从公众认知角度,应使一般公众足以将其看作艺术品。涉案家具所涉造型的
发布时间:2021.05.06 -
服装抄袭的著作权问题分析
利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一些思路和启发。 一、服装本身是否构成美术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服装是否构成美术作品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服装主要有两大风格:一种是主要活跃于时装周和T台的秀款服装,这类服装更多的表现了设计师天马行空的理念,造型比较夸张,制作非常精良;另一种是大众普遍接触到的常规服装,这类服装大多是
发布时间:2020.11.03 -
短视频配乐侵权案
之城》就是知名网络游戏《蜀山OL》的原创音乐。2022年,小旭音乐将《望月之城》等音乐作品在互联网广告中影音同步行为所需的相关权利授权给了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 今年4月,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发现桐乡某商务公司在推广商品时使用了小旭音乐《望月之城》的音乐片段,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调解 “这段音乐是公司美工从网上免费下载的,也就用了其中的28秒,收到法院材料后我们已经把那段影音广告删除了,总共
发布时间:2023.07.25 -
界面新闻采访徐新明律师:因客房内电视可播放电影,武汉上百家酒店被起诉侵权
汪丹是武汉一家酒店的负责人。7月底,她接到一张法院传票,显示酒店被起诉,案由是“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对此,她一头雾水,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经过一番了解后,汪丹搞清楚了事情缘由。起诉她的这家公司叫东阳莲尘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莲尘”),他们购买了一些电影的版权。在酒店房间里的投影仪或电视中,有视频软件可以播放这些电影,由此被认为侵权。 播放这些电影的住客,并不是真的为了住酒店,而是东阳莲
发布时间:2023.08.16 -
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认定和保护
摘 要 对于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为基础所形成的艺术成果是否构成演绎作品,应在遵循著作权署名推定原则基础上,充分考量该类作品在创作空间、创作规律等方面的特殊性,并结合案件事实,综合考虑其形成、发展过程,对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民间文学艺术元素的借鉴程度、是否体现作者个性等因素,合理确定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独创性和保护范围,以实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演绎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对于独创性程度较
发布时间:2023.10.18 -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版权保护中的想象、真相与走向
摘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单行立法至今未出台,是由民间文学艺术本身的特质所决定的。我国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巨大反差表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应当回归到私法的框架之下。问题的解决需要厘清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本身和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后者是对前者的演绎作品,前者不需要采用设权模式加以保护,后者则可以通过赋权给演绎个体的方式激励后续创作和利用。对于演绎过程中的歪曲、篡改行为,可以考虑在《著作权法》中
发布时间: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