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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乔丹”商标案,这回法院怎么判的?
相信关注美国NBA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的读者们一定知道,近年来,在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公司)之间已经发生了多起围绕“乔丹”系列商标的纠纷案。近日,又一份“乔丹QIAODAN”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书被公开。该案原告是乔丹体育公司,第三人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下称耐克公司)。 据了解,2015年8月3日,乔丹体育公司申请注册了第17573125号“乔丹
发布时间:2020.12.04 -
“索菲亚家居”获商标跨类保护
在家装行业,主打柜类等产品定制的“索菲亚(SOGAL)”品牌为消费者所熟知。而围绕着“索菲亚”三字,同位于广东省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索菲亚家居公司)与中山市索菲亚电器有限公司(下称索菲亚电器公司)展开了激烈的商标纷争。 近日,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终审判决,双方纷争暂时告一段落,索菲亚电器公司的主张未能获得法院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8486041号“索菲亞”商标(下称诉争
发布时间:2020.12.29 -
探究商标权“一权二卖”的权利变动规则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变动采取“登记生效主义”。但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一权二卖”且多个买受人均要求获得争议商标专用权的情形下,争议商标专用权的变动规则。这一法律漏洞给一些不诚信的出卖人通过“一权二卖”牟取不当利益,甚至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倒签商标转让合同侵害在先买受人合法权益留下了可乘之机。 近年来,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加速商标转让的审查周期,但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21.01.29 -
“福瑞”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最高院再审案裁定书
再审申请人中山市福瑞卫浴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国知局、一审第三人怀远县新城区福瑞不锈钢水塔厂 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再审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行申846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中山市福瑞卫浴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村泰兴社(中山市西区沙朗建业二路)。 法定代表人:张海锋,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
发布时间:2020.10.10 -
“滴滴打球”恶意攀附“滴滴”驰名商标 被判赔偿七十万元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审结了“滴滴打球管家”商标(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0万元。 案情简介 小桔公司、嘀嘀公司系第39类“运送乘客;运送旅客;交通信息;出租车运输”等服务上第14229622号“滴滴”注册商标的前后专用权人。 被告滴滴打球公司未经许可,在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10.28 -
“滴滴打球”恶意攀附“滴滴”驰名商标 被判赔偿七十万元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审结了“滴滴打球管家”商标(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0万元。 案情简介 小桔公司、嘀嘀公司系第39类“运送乘客;运送旅客;交通信息;出租车运输”等服务上第14229622号“滴滴”注册商标的前后专用权人。 被告滴滴打球公司未经许可,在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10.28 -
“好药师”商标引纠纷,法院终审判决……
原标题:“好药师”商标之争为其他企业敲响警钟 一方在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上注册有“好药师”商标,另一方持有注册在人用药等商品上的“好药师及图”商标,双方因商标中均有“好药师”字样,且所核定使用的服务与商品在销售渠道、销售场所、消费对象等方面存在一定关联,展开了激烈纷争。 近日,双方纷争有了新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沈阳市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千红公司)的诉讼请求,好药师
发布时间:2020.12.21 -
浅析平行进口与商标权的地域性
作者| 刘榕 华东政法大学 我国商标法没有明文规定权利用尽原则,对平行进口中的商标侵权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态度与裁判结果。我国有相关政策支持平行进口的发展,法院多从商标功能受损、消费者混淆等方面进行判断。笔者拟从经济学视角,基于国际贸易环境分析商标的识别功能,分析该行为对于消费者剩余产生的影响,得出该行为是具有经济效率的,符合商标法的立法宗旨,进而基于具体案件明晰合法平行进口的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2020.10.09 -
服务商标侵权与指示性使用的认定——以邓白氏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案为例
上海章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邓白氏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中,当事人利用国内广大中小型供应商对于邓白氏编码的刚性需求以及对邓白氏产品和服务的不了解,通过冒用商标、虚假宣传等手段,致使相关公众误以为其是邓白氏服务的合法提供商。当事人的侵权行为手段隐蔽,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大量多次走访受骗方,摸清当事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方式,在充分探讨法律适用问题后作出处罚决定。该案深化了对商标侵权构成要件和商标指示性使用抗辩的
发布时间:2021.01.07 -
将国旗国徽用作商标或商业广告的,如何监管界定?
作者 | 黄璞琳 江西省抚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新《国旗法》第二十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新《国徽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和“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据此,除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注册审查和专利授权审查中,对将国旗国徽及其图案用于商标或者
发布时间: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