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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在美国因无线充电器专利被判1.92亿美元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上周五,美国德州联邦法院陪审团裁定,三星电子的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和其他设备的充电器因侵犯无线设备充电相关的五项专利,需向专利持有公司Mojo Mobility赔偿逾1.921亿美元。 陪审团还认为,三星的侵权行为是故意的,这可能导致法官将赔偿金额增加至多三倍。 三星的一名律师和发言人没有立即回应对周一判决发表评论的请求。Mojo的律师表示,该公司“很高兴陪审团承认
发布时间:2024.09.18 -
西部数据因侵犯数据安全专利被判赔3.157亿美元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上周五,美国加州联邦法院陪审团称,数据存储提供商西部数据(Western Digital)因侵犯数据安全技术专利所有人SPEX技术公司(SPEX Technologies)的权利,须向其支付3.157亿美元的赔偿金。 SPEX的一名律师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陪审团认定,西部数据的几款自动加密硬盘产品侵犯了SPEX技术公司一项涉及数据加密创新的专利。 2016年
发布时间:2024.10.21 -
UPC米兰分部拒绝Insulet的临时禁令申请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JUVE Patent获悉,由于对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存疑,米兰地方和中央部门都拒绝了Insulet 的临时禁令申请。这是该公司与竞争对手Menarini和Eoflow在胰岛素贴片泵专利纠纷中的一次挫折。 Insulet已经在杜塞尔多夫地区和高等地区法院针对竞争对手Medtrum的一系列诉讼以及损害赔偿诉讼中取得了成功。 然而,Insulet在米兰遭遇了挫折,米兰当地分部已拒绝
发布时间:2024.11.27 -
Netflix就美国虚拟机专利起诉博通旗下的VMware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一,奈飞公司(Netflix)在美国加州联邦法院起诉博通公司(Broadcom),指控这家芯片制造商的云计算子公司VMware侵犯了奈飞公司在“虚拟机”方面的专利。虚拟机是指在一台主机上运行另一台计算机的操作软件。 该诉讼称,VMware的云软件侵犯了Netflix的五项专利,涉及操作虚拟机的各个方面。 自2018年以来,博通和网飞一直卷入另一场专利
发布时间:2024.12.25 -
巴黎法院确认对汽车车轮保护专利的域境外管辖权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juve-patent获悉,近日,在哈钦森(Hutchinson)与泰伦·朗弗拉特(Tyron Runflat)之间的长期纠纷中,巴黎上诉法院执行了最高法院关于其管辖权的裁决。侵权诉讼现在可以恢复。 在最近的一项裁决中,巴黎上诉法院主张其对Hutchinson在英国和德国的专利侵权作出裁决具有管辖权。由主审法官维罗尼克·雷纳德 (Véronique Renard) 领导的法官
发布时间:2024.10.23 -
被诉侵权产品制造者的认定
【裁判要旨】 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制造者并非仅指具体制造行为的实施者。组织生产资源、协调上下游生产环节、确定产品技术方案的组织者,同样可能构成被诉侵权产品的制造者。 【关键词】 民事 侵害发明专利权 制造者 共同侵权 【基本案情】 金华某文体用品公司为销售“DISNEY迪士尼”商标的杯子,向广州某贸易公司、浙江某工贸公司(两公司混同经营)购买防伪标签,由广州某贸易公司、浙江某工贸公司对其拟销售的
发布时间:2024.10.31 -
金博新材诉博迁新材专利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依据上述规定,专利侵权的认定中,首先要根据权利人据以主张权利的相关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此为基础,通过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相关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相关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一一比对,确定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等同;进而认定是否构成相同侵权或者等同侵权
发布时间:2024.12.10 -
无线未来科技公司与索尼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称,索尼移动公司的住所地在北京市,涉案两款被控侵权产品确由索尼移动公司制造和销售,但该两款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地均在北京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为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和被诉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综上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
发布时间:2025.04.24 -
专利侵权行政投诉构成侵权警告的范围与条件
一审案号:(2018)苏05民初1453号 二审案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5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人仅针对被诉侵权产品的部分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导致未参与该行政处理程序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的经营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可以认定该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对于上述未参与行政处理程序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构成侵权警告。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VMI荷兰
发布时间:2020.05.06 -
专利权人在专利无效程序中的支出一般不属于专利侵权案件中的维权合理开支
权无效,专利权人并不能据此要求提起无效宣告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专利权人为维护专利权有效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而在专利侵权程序中的被控侵权方亦是前述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其中的一员,并无区别。 最后,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据此可知,合理开支的产生系因制止违法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费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系请求人的正当权利行使,不属于导致专利权人产生维权费用
发布时间: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