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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表示使用書籍訓練AI系統屬于“合理使用”
中國知識産權律師網從路透社獲悉,近日,Meta 平台請求美國法院裁定其在訓練人工智能系統時使用作家塔-内西·科茨(Ta-Nehisi Coates)、喜劇演員薩拉·西爾弗曼(Sarah Silverman)等人的書籍并未侵犯版權。 本周一,Meta向舊金山的一名聯邦法官表示,其在開發其大型語言模型Llama時,對這些書籍的使用屬于“合理使用”,并主張應駁回作者們的訴訟。 “合理使用”可能是作者
發布時間:2025.03.26 -
《千手觀音》再引版權之争
作品。 中國殘疾人藝術團曾發表聲明明确指出,其他藝術團體凡想表演或模仿舞蹈《千手觀音》,應當遵守3個原則:第一,需征得著作權人和作者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第二,不得使用中國殘疾人藝術團演出版本的圖文、音像等資料;第三,在進行宣傳推介時,不得使用中國殘疾人藝術團的名義和榮譽誘導、誤導和欺騙觀衆。 使用情形應區分 在此之前,也出現了不少類似的版權糾紛。叢立先認爲,電視節目或網絡自制節目是否構成侵權,應
發布時間:2019.02.25 -
KTV不能“想唱就唱”
許可的各使用者的法律風險,爲促使合法的音樂電視作品在卡拉OK廣泛傳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各VOD設備生産商、所有已向音集協繳費的卡拉OK經營者,在數日内從各自存儲設備中删除公告附件所列的6000餘首音樂電視作品。消息一出,讓當時許多KTV終端生産商和KTV經營者感到焦慮且困惑:爲何已經支付對價獲得音集協許可使用的音樂電視作品,卻要删除并停止使用? KTV經營者提供音樂電視作品而引發版權糾紛并不是
發布時間:2020.01.08 -
Vimeo在與主要唱片公司的版權糾紛中勝訴
中國知識産權律師網從路透社獲悉,本周一,在一場曠日持久的美國版權糾紛中,視頻流媒體網站 Vimeo成功抵禦了環球音樂集團和索尼音樂旗下公司的上訴。該糾紛涉及 Vimeo平台上的涉嫌盜版問題。 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确認Vimeo可以免責,依據聯邦對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保護規定,Vimeo 删除了用戶上傳的侵權内容,從而無需承擔對唱片公司的賠償責任。 Vimeo的一位發言人表示,這一裁決“确保
發布時間:2025.01.14 -
詩人于某澤與人民教育出版社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市新華書店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團結湖課本書店(簡稱團結湖課本書店)侵犯著作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11年8月4日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并于2011年11月1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于某澤的委托代理人徐新明、孫乾,被告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委托代理人程波,被告團結湖課本書店的委托代理人孟小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 原告于某澤訴稱:原告于某澤,筆名江河,系作品《祖國啊,祖國
發布時間:2017.12.07 -
海能達與摩托羅拉商業秘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達成和解
海能達與摩托羅拉系統公司之間的商業秘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近日取得新進展。海能達公司表示,雙方已達成和解,具體信息将通過公司官方公告發布。此前,摩托羅拉在2017年提起訴訟,指控海能達通過其前雇員獲取了數字無線對講機技術的商業秘密。雙方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展開了多輪法律博弈。 2022年6月,海能達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其H系列産品未侵犯摩托羅拉的商業秘密和版權。然而,摩托羅拉随後向美國法院
發布時間:2025.01.21 -
中文在線訴蘋果:一場曠日持久的版權保衛戰
一個是全球頂尖的手機生産商,一個是國内知名的數字出版商,兩個在業務上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公司,近年來卻因爲版權糾紛頻頻對簿公堂,雙方的訴訟争鬥長達9年之久,至今尚未塵埃落定。 近日,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對中文在線數字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文在線)與蘋果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蘋果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即認定蘋果公司未經許可,在其App Store提供涉案作品下載服務的
發布時間:2020.04.09 -
廣州某科技公司與安徽某圖書公司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民事二審判決書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22)最高法知民終1033号 上訴人(一審原告):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 上訴人(一審被告):安徽某圖書有限公司 上訴人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與上訴人安徽某圖書有限公司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一案,均不服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一審法院)于2021年12月7日作出的(2021)皖01民初2649号民事判決,向本院
發布時間:2024.04.24 -
《中華中醫藥針灸大全》計算機軟件系統全球發行權合同糾紛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民事調解書 (2007)二中民初字第15534号 原告(反訴被告)靳振洋,男,漢族,1959年8月24日出生,北京中醫藥大學教育技術中心副主任,住(略)。 委托代理人徐新明,北京市銘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池宗訓,男,1954年11月3日出生,商人,住(略)。 案由: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糾紛 原告靳振洋起訴稱:原告系計算機軟件《中華
發布時間:2017.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