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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樂體育二審獲賠832萬元
知識産權法院進行二審。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爲,一審的認定結論并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就賠償金額認定如下: 二審法院認爲,商标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侵犯商标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确定;實際損失難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确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确定的,參照該商标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确定。對惡意侵犯商标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
發布時間:2018.03.21 -
稱《奇葩說》商标遭盜用,愛奇藝索賠200萬
最受歡迎綜藝排行榜”中,《奇葩說》第四季高居第三名。《奇葩說》被媒體多次作爲網絡視頻欄目典範進行報道,在網絡視頻觀衆、綜藝節目觀衆等受衆群體中具有極高的知名度。經合法授權,原告享有第16260183号“奇葩說”注冊商标專用權許可使用權。 而被告擁有并經營“雪領新媒體”網站、“雪領”、“雪領網絡”和“營銷奇葩說”的微信公衆号,并宣稱“營銷奇葩說”是其打造的“國内首檔直播+視頻+音頻+圖文形式的營銷
發布時間:2017.12.18 -
标注“洋河”被判侵權,銷售一瓶賠償萬元
享有普通許可使用權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的權利。 2017年7月,蘇酒公司發現松江某酒類經營部未經許可,在其經營場所内銷售包裝上印有“江蘇洋河”“酒都洋河”的“藍色貴賓”酒。蘇酒公司認爲,松江某酒類經營部的行爲侵犯了涉案商标專用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松江某酒類經營部立即停止侵權,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4.4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蘇酒公司經授權有權對侵犯“洋河”商标專用權的行爲提起
發布時間:2019.02.11 -
“獨家經銷商”不屬于商标法意義上的利害關系人
提要:特威盾門業(蘇州)有限公司(簡稱特威盾公司)僅具有在中國獨家銷售SILVELOX S. P. A所生産的産品的權利。由《商标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可知,這種由SILVELOX S. P. A“任命”、由特威盾司負責在中國領域内“獨家經銷”由SILVELOX S. P. A所生産的産品的行爲,并非《商标法》意義上的商标使用許可使用行爲。因此,特威盾公司并非“SILVELOX”商标的許可使用
發布時間:2018.05.02 -
啓航考試學校與中創公司不正當競争糾紛案二審判決書
簡介”的内容均爲故意爲之的虛假内容,其攀附啓航考試學校商譽的意圖明顯。 2.中創公司并非經過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具有辦學資質的“學校類”主體,其并未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不具有合法的辦學資質和招生資格。因此,中創公司的課程宣傳單對涉案商标是使用不具有合法性。 (二)即使中創公司在宣傳單中說明了提供服務的來源爲中創公司,且在合作協議中以每頁加注水印的方式提示了其中創公司的服務提供者身份,但中創
發布時間:2018.03.01 -
《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條的适用應當慎重,以防止因不适當擴大不正當競争範圍而妨礙自由、公平競争 法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學校開除後,設立了中創公司以及北京京師啓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同樣開展考研培訓等業務并在宣傳材料中使用啓航學校享有著作權的啓航風帆圖形作品,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2013年4月1日,中創公司與貴州啓航學校簽訂了《商标使用許可合同》,取得了涉案商标的獨占使用權。中創公司在其宣傳資料、官方網站等上,使用 “啓航學校”、“啓航考研”等字樣,造成相關公衆對其與啓航學校的極大混淆,擾亂市場秩序;并且中創公司在與
發布時間:20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