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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出書侵犯原圖片拍攝者著作權 520張圖片獲賠31.2萬元
張勇不明白,自己獨立拍攝完成并彙編入《深圳名盤》、《深圳名宅》系列作品集中的許多圖片,竟然出現在了《景觀設計綠皮書》(以下簡稱《綠皮書》)中,爲了維護自己的著作權,張勇将出版、銷售圖書的中國林業出版社、深圳書城南山城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書城)、香港日瀚國際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瀚公司)告到深圳市南山法院。記者近日從南山法院了解到,涉及侵權的攝影圖片達520張,張勇獲賠31.2萬元。日前
發布時間:2008.05.21 -
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他人攝影作品 三單位判賠17萬
由崔曉紅創作的攝影作品《黃河壺口瀑布》因未經授權在北京各大地鐵站作爲燈箱廣告使用,崔曉紅将山西省旅遊局、北京地下鐵道通成廣告有限公司、北京一辰君毅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訴上法庭。日前,本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終結。維持一審判決,判令三被告賠償崔曉紅經濟損失及合理訴訟支出17萬餘元。 崔曉紅于2004年創作攝影作品《黃河壺口瀑布》。2006年5月,崔曉紅與案外人臨汾市外事旅遊局簽訂《攝影
發布時間:2008.05.13 -
擅用他人攝影作品 中華全國集郵聯合會被訴侵犯
今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庭受理了七起訴中華全國集郵聯合會侵犯著作權的案件。 原告吳築清,系我國著名攝影大師吳印鹹之女,原告牛畏予、高陵、高萱、高騰系我國著名攝影大師高帆的親屬。原告訴稱被告中華全國集郵聯合會監制發行的紀念郵冊《人民的兒子鄧小平(紀念版)》、《人民的兒子鄧小平(珍藏版)》、《人民的兒子鄧小平(豪華版)》中,未經原告許可,擅自使用吳印鹹的攝影作品“鄧小平”和高帆的攝影
發布時間:2008.05.14 -
使用員工照片 單位被判侵權
認爲單位擅自使用自己所拍照片,而不署名、不支付報酬、随意修改的行爲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員工孫先生将單位告上法院。 記者今天獲悉,朝陽法院日前判決确認了孫先生對照片的著作權,并判令孫先生所在單位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但駁回了孫先生的索賠要求。 孫先生訴稱,單位未與自己商洽,使用了84張自己的攝影作品,還對照片做了裁剪或拼接,且未給作者署名,也未支付報酬。 爲此,孫先生訴至法院,提出了确認照片的著作
發布時間:2008.05.20 -
棗莊首例圖片著作權案開庭審理
因認爲棗莊移動公司侵犯了自已的著作權,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況下,棗莊攝影人吳先生一紙訴狀将棗莊移動公司告上了法庭,2008年6月30日山東省棗莊首例圖片著作權案開庭審理。 6月30日下午2點,該案一審在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開庭,原告吳先生及其代理律師出庭,被告棗莊移動公司法律顧問及一位市場部負責人出庭,法人代表未到庭。由于開庭前棗莊移動公司以審理内容涉及商業秘密爲由,申請了不公開審理,記者未能
發布時間:2008.07.03 -
剽竊作品參賽并獲獎 主辦方未加注意屬侵權
近日,一起香格裏拉酒店上海公司、北京公司和北京新浪網公司共同侵犯著作權的案件在上海作出終審判決,三被告被判共同賠償原告的合理經濟損失。 香格裏拉酒店上海公司、北京公司和北京新浪網公司于2011年8月30日發布“2011我的香格裏拉攝影大賽”規程,共同主辦該攝影大賽,規程明确規定參賽作品須原創、進入決賽作品須提交原始文件等。大賽征集到近三千幅攝影照片,經初選、決賽,于2011年12月評出50幅獲獎
發布時間:2013.03.27 -
剽竊作品參賽并獲獎 主辦方未加注意屬侵權
近日,一起香格裏拉酒店上海公司、北京公司和北京新浪網公司共同侵犯著作權的案件在上海作出終審判決,三被告被判共同賠償原告的合理經濟損失。 香格裏拉酒店上海公司、北京公司和北京新浪網公司于2011年8月30日發布“2011我的香格裏拉攝影大賽”規程,共同主辦該攝影大賽,規程明确規定參賽作品須原創、進入決賽作品須提交原始文件等。大賽征集到近三千幅攝影照片,經初選、決賽,于2011年12月評出50幅獲獎
發布時間:2013.03.27 -
攝影作品中證件照和人物藝術照的著作權歸屬?
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對攝影作品的定義,攝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質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通常,對以自動攝像機拍攝的護照像,因爲不包含“人”的智力創作,一般不承認其享有著作權;而除此之外對“人”拍攝的證件照應可以成爲著作權保護的對象。但由于證件照要求真實、清晰再現拍照對象的外表,反映的不是拍攝者對事物的認識和要借此表達的思想情感,而且完成的作品主要用于拍攝對象作身份驗證用
發布時間:2008.06.27 -
《狂石魯》一書涉嫌擅用他人作品 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首次維權
日前,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受理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訴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江蘇美術出版社、北京涵芬樓書店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案。 原告訴稱:被告出版發行的《狂石魯》(标注書号ISBN 978-7-5344-2818-0)一書,在封面以及第201頁擅自使用了原告會員李江樹于1977年創作的三張攝影作品《畫家石魯》。均系在文化界有廣泛影響的代表名作。 原告認爲,被告未經權利人許可而擅自使用,且
發布時間:2010.07.23 -
中華全國集郵聯合會被訴侵權串案調解結案
著名攝影家吳印鹹、高帆之繼承人訴中華全國集郵聯合會、北京十億時空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産權的七個案件,近日經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主持調解,連同原告在豐台法院起訴的四件案件一并和解解決,提高了司法審判效率,實現案結事了。但該批案件的也突出反映了目前郵票紀念冊制作市場亟需規範。 原告訴稱,被告中華全國集郵聯合會監制發行的紀念郵冊《人民的兒子鄧小平》(紀念版、珍藏版、豪華版)中,未經
發布時間:2008.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