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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常青”專利的批準導緻藥價過高并阻礙了藥物生産者的發展
所謂的專利“常青”策略,其指的是專利申請人以不合理的理由使其專利保持新穎性,從而導緻患者需支付高昂的藥物費用,而制藥公司借此繼續從中牟取暴利。 該“常青”策略包括對多種藥物進行重新組合、輕微改變藥物成分或改變藥物的服用方法。但對“常青”策略持批評态度的人士認爲該策略并不能構成一種新的創新,來确保獲取一項新的專利。 泰國艾滋病通路基金會藥品可及性運動的協調員Chalermsak
發布時間:2018.05.10 -
化合物新穎性的認定案析
【案析】在對化合物的新穎性判斷中,如果該化合物在對比文件中已被提及,則可推定該化合物不具備新穎性,但有證據證明在申請日之前無法獲得該化合物的除外。 【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5.1化合物的新穎性 【示例 】 示例一:DOPO 衍生物阻燃劑案【1】 “1.一種具有以下結構的化合物: 該案中,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保護一種化合物,對比文件1亦提到了權利要求1中的化合物。專利申請人認爲本領域技術人員基于
發布時間:2024.12.02 -
拿着一件專利把整個行業都起訴了?可惜竹籃打水一場空
,專利複審委員會經審理認爲,涉案專利不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因此,作出了”宣告全部專利無效“的審查決定書。 至此,有格公司拿着包括這件專利在内兩件的專利,對共享單車單車從業企業相繼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希望對共享單車行業實現“技術收割”的夢想破碎了一半。與此同時,包括ofo等在内的共享單車企業也因該專利被判無效,将在相應的專利侵權訴訟中實現“毫發無傷”。
發布時間:2018.06.13 -
現有技術抗辯在技術類糾紛中的作用
要點提示 根據我國專利法相關規定,專利侵權糾紛的民事程序中,法院不能直接基于新穎性、創造性等理由否定專利權的效力。要否定專利權的效力,必須通過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行政程序及後續行政訴訟程序完成。但是,如果被控侵權人明顯利用了公共領域的在先技術或設計,爲避免在侵權糾紛中重複上述繁冗程序,導緻侵權訴訟程序曠日持久,法院采取了變通的做法,即如果公共領域存在與被控侵權者實施行爲相同的技術或
發布時間:2018.07.11 -
物理、化學參數限定産品權利要求的創造性審查思路
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 潘珂 許鈞鈞 劉洪尊 【理念闡釋】 我國《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3.2.5節、第十章第5.3節對參數限定權利要求新穎性和創造性判斷作出規定,審查員通過初步比對後,可以推定參數限定的産品和現有技術産品相同,但同時賦予申請人根據申請文件和現有技術舉證的權利,指出如其可成功舉證,則應認可新穎性;并指出該推定原則同樣适用于創造性判斷中對該類技術特征是否相同的對比判斷
發布時間:2018.11.19 -
正确理解發明在新穎性、創造性審查中的重要性
理解發明;另外,審查員在理解發明的過程中,往往更爲重視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的解讀,而忽略了權利要求書整體的解讀,因此在理解發明的過程中容易出現不易察覺的偏差。 通過對上述兩個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正确理解發明對于審查全過程的指導意義,特别是在新穎性和創造性審查中的重要性,是顯而易見的。正确理解發明,并不僅僅是閱讀專利申請文件那麽簡單,審查員應該從現有技術出發,從發明實際要保護的技術方案出發
發布時間:2019.03.06 -
歐盟LED燈泡設計專利糾紛:設計新穎性與顯著特征的判定
中國知識産權律師網從歐盟委員會官網獲悉,2025年3月12日,歐盟普通法院就一件涉及LED燈泡的歐盟外觀設計專利的有效性作出裁決。 2017年1月,中國台灣地區的液态LED照明公司注冊了一件對應于LED燈泡的歐盟外觀設計專利(編号003619881-0003)。2021年3月,德國Lidl銷售有限公司向歐盟知識産權局(EUIPO)提出申請,要求宣告該設計專利無效,理由是缺乏新穎性和顯著特征,因爲
發布時間:2025.03.17 -
包含方法特征的實用新型專利新穎性、創造性判斷
【裁判要旨】 對于既包含産品形狀、構造,又包含産品制造方法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利要求,在判斷其新穎性、創造性時,如果其方法特征能夠使産品具有某種特定形狀、構造,則該方法特征對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範圍具有限定作用。在進行新穎性、創造性判斷時,應當将該方法導緻的特定形狀、構造與現有技術的形狀、構造進行比對,而非将該方法本身與現有技術的方法進行比對。 【關鍵詞】 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客體 含方法特征的
發布時間:2024.08.15 -
在未申請專利技術方案基礎上增加技術特征所授權專利的權屬問題
育公司爲攀鋼公司設計的酸洗切邊卷取機,增加了切邊導料管和底闆翻動機構,雖然可以認爲涉案專利的技術方案完全包含了東育公司爲攀鋼公司設計的酸洗切邊卷取機的技術方案,但不能據此認爲兩者具有同一性并進而認爲涉案專利即應歸東育公司所有。根據專利制度的一般原理,在後技術方案即使完全包含了在先專利,如其符合可專利的實質條件,仍可獲得專利權。現涉案專利既已獲得授權,即應推定其相對于現有技術已具有新穎性、實用性
發布時間:2017.05.09 -
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不應該對已向公衆披露的發明授予專利權
根據美國專利法律的規定,僅能對新發明授予專利權,這一點也是專利法律中最基本的概念。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人們發明的東西不僅對其本身而言要具有新穎性,對世界而言也要具有新穎性,這樣發明人才能獲得該發明的專利權。當一個人獨自提出一種想法時,如果他人已經提出了相同的想法并已向公衆披露的話,這就意味着此人不應該獲得該想法的專利權。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在于專利權會對貿易産生一種人爲制約。專利權通常會增加
發布時間:2018.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