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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汉公司与华汉公司电视剧播出权合同纠纷案二审答辩意见
依法确认,上诉人所谓“被上诉人未提交原件,依法不应予以认证”的说法不成立。 二、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于一审期间提交的证据6湖南广播电视报节目预告,足可证明湖南经济电视台《930剧场》自2002年6月26日至7月14日期间播出了电视剧《斗谎奇缘》。 1.所谓全国《930剧场》,是上诉人运营的每晚大约九点三十分黄金时段在全国120家城市电视台播出的一档电视剧场节目。 众所周知,广播电视报的主要
发布时间:2006.12.21 -
360度(体发光)高光效光致发光二极管发明专利申请行政纠纷案二审律师代理意见
360度(体发光)高光效光致发光二极管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二审 律师代理意见 合议庭: 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徐新明律师,受上诉人陈建伟先生之委托,在陈建伟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复审行政纠纷案件二审诉讼中担任其代理人。经对本案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对本案发明创造所涉相关技术予以必要的调研、了解,现出具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审判决及被上诉人所持“360度体发光”的概念是错误的
发布时间:2010.06.21 -
佛山川贵电器与千福好太太电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的滑筒为滑轮和弹簧结构,而非螺杆和螺母结构,因此不具有“滑筒内水平固定安装有驱动螺杆”的技术特征。综上,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川贵公司要求好太太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川贵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川贵公司负担。 本院二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1.09.15 -
使用包装装潢基本一致的商品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一、二审诉讼费由琥珀公司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一、本案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琥珀公司于2003年8月23日创作完成了其主张的“琥珀系列1”作品,也不能认定与涉嫌侵权产品外包装构成实质性相似,一审法院对该作品创作完成时间和登记时间、作品类别等情况均认定事实不清。利泰公司、林秀来对一审琥珀公司证据4的证明目的有异议。1.作品登记证书采用的是登记制度,对申请人的登记内容不作
发布时间:2023.08.11 -
全国首例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跨行业保护国外地理标志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制造和配色命名行为,不应当对全部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4.一审判决认定的赔偿数额过高,被控侵权汽车的销售获利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消除影响的责任承担方式缺乏事实依据。 被上诉人及原审被告称 干邑行业办公室二审答辩称: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要理由:1.干邑行业办公室具有本案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原告诉讼资格。2.虽然部分网页宣传并未显示福特中国公司、长安福特公司系文章
发布时间:2023.08.29 -
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二审判决书
编者按: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杭州某智能科技公司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帮助侵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万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予以维持。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浙01民终1033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杭州某智能科技公司
发布时间:2025.02.11 -
《我的世界》诉《奶块》案二审改判不侵权
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同时,由于三被告在《奶块》游戏内容及宣传中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基于此,一审法院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网之易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2000万元。 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不服,上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网之易公司请求二审法院支持其一审中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华多公司、虎牙公司、太平洋公司则上诉称其未侵权。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华多公司、虎牙公司实施的被诉
发布时间:2023.08.03 -
优酷公司与百度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二、驳回优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期间,百度公司向本院提交北京网络版权监测中心发送给百度公司的《感谢信》,用以证明百度公司与北京网络版权监测中心的维权合作、百度公司处理北京网络版权监测中心发送涉案提请移除邮件的情况获得了北京网络版权监测中心的肯定和好评。优酷公司认为该证据与本案无关。 经审查,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二审
发布时间:2021.11.08 -
禁止专利权人任意解释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两头得利”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民事判决,分别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3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分别于2023年6月16日、同年12月6日进行询问和公开开庭审理。某事件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和怡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事件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某事件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怡某公司负担。事实与理由:(一)怡某公司实施了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
发布时间:2025.04.09 -
沈阳博某公司等与沈阳高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支持博某方在一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2.判决高某方负担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沈阳博某公司拥有权利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高某方实施了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董某在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在沈阳博某公司从事ERP﹠CRM系统软件开发工作,有机会接触博某方的软件代码及文档等资料。董某到高某公司后从事相同的
发布时间:2025.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