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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有關專利說明書中的錯誤是否可作爲無效宣告的依據
嚴重問題,所描述的技術方案不清楚,也不完整,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需要過度勞動或需要進行大量糾錯行爲才能再現專利技術方案的,不符合2000年專利法第26條第3款的規定,應當被宣告無效。 斯托布利公司不服二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請求撤銷北京高院二審判決,維持專利複審委作出的被訴決定。斯托布利公司認爲,本專利說明書不清楚之處屬于文字錯誤,本領域技術人員結合說明書全文和附圖不需要創造性勞動就能
發布時間:2017.10.13 -
從最高院案例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司法保護問題
難以彌補的損害的,都可以考慮在起訴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爲和财産保全的措施。 五、結語 電子信息技術的發展依賴于半導體産業的推動,而芯片作爲一項核心技術愈發被看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面臨着中國芯片設計企業快速發展的挑戰。 布圖設計是芯片設計企業的命脈,尤其是對中小型芯片設計企業而言,保護布圖設計是保護其知識産權和維持其市場競争的重要手段之一。最高院這個案例爲布圖設計的保護提供了
發布時間:2023.08.28 -
最高院知産法庭:電商平台售賣産品證據不能作爲現有技術評價專利的新穎性
電商平台售賣産品相關證據與現有技術的認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對上訴人浙江波速爾運動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波速爾公司)與被上訴人國家知識産權局、原審第三人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騎客公司)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一案作出終審判決,認爲波速爾公司提交的“蘇甯易購”電商平台公開銷售“騎客smart智能雙輪平衡車”的頁面及發表時間在涉案專利的優先權日之前的用戶評價,尚不能證明在
發布時間:2021.07.28 -
中藥品種權保護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非專利成果混稱,顯然對其權利屬性不甚了然。二審法院在維持一審判賠的同時,确認原告享有的是“天麻首烏片”的科技成果權。該案後經最高人民法院再審維持。最高院在該案件中确認,對于經保密的中藥品種處方及生産工藝所組成的技術内容爲科技成果,原告可就該科技成果享有排他性的專屬财産權。 在“軟堅散案”中,原告系藥方貢獻人,該藥方于1984年經四川省高教局、四川省衛生廳技術鑒定會确認爲中成藥科研成果,并成
發布時間:2021.09.13 -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虛假訴訟整治工作意見(附典型案例)
重大案件,有力保護了人民群衆合法權益。 三是探索積累了整治虛假訴訟的有益經驗。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推廣立案輔助系統;浙江法院爲虛假訴訟當事人建立失信“黑名單”和“黃名單”,給予3至5年信用懲戒;江蘇高院研發虛假訴訟智能預警系統,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提升整治質效;北京等地法院通過發布典型案例、邀請人大代表點評等方式,通過小案件講述大道理,弘揚訴訟誠信。 随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法院整治力度加強
發布時間:2021.11.10 -
最高法發布《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決定》
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66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決定》(法釋〔2022〕11号,以下簡稱《決定》),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民事訴訟法是規範民事訴訟程序的基本規則,是人民法院審理和執行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法律依據。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
發布時間:2022.04.06 -
最高法知産庭:合同訂立是否存在虛假意思表示的認定
案号:(2021)最高法知民終809号 上訴人江蘇中關村科技産業園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關村公司)、斯太爾動力(江蘇)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斯太爾江蘇公司)與被上訴人斯太爾動力(常州)發動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斯太爾常州公司)、原審第三人斯太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斯太爾股份公司,斯太爾江蘇公司、斯太爾常州公司、斯太爾股份公司以下統稱三斯太爾公司)技術秘密許可使用合同糾紛一案 一、一審
發布時間:2022.04.24 -
最高院開庭審理“火花塞”發明專利侵權及無效糾紛
“火花塞”是一種廣泛用于内燃機點火系統重要元件,小小的“火花塞”爲何引發了長達數年、賠償數額高達500萬的訴訟?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濰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火炬公司)與日本特殊陶業株式會社(簡稱特殊陶業株式會社)發明專利權無效及侵權糾紛關聯上訴兩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副庭長耿寶建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吳蓉、黃睿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訴訟數年,爲何
發布時間:2023.04.26 -
最高院改判"稻花香"通用名稱案判決書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6)最高法民再374号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福州米廠。 法定代表人:劉忠清,該廠廠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五常市金福泰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原五常市金福糧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喬文志,該公司總經理。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福建新華都綜合百貨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景城分店。 法定代表人:尤雪君,該公司總經理。 被申請人
發布時間:2018.02.27 -
最高院種業知産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五)| 廈門華泰五谷訴酒泉三保、甘肅金佛寺鎮觀山口村民委員會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廈門華泰五谷種苗有限公司訴酒泉三保種業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金佛寺鎮觀山口村村民委員會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二審: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終428号 一審: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甘01知民初168号 【基本案情】 廈門華泰五谷種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華泰公司)爲玉米新品種“SBS902”的品種權人。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金佛寺鎮觀山口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觀山
發布時間: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