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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否認全面撤訴比亞迪:此案非彼案

發布時間:2008-03-05 來源:新浪網 作者:立雄
标簽: 富士康 比亞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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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消息,針對撤訴比亞迪的傳言,富士康公司證實,其确實主動撤訴了一起起訴比亞迪不正當競争的案件,但同時強調,外界廣爲關注的那起案件正進入關鍵時期,富士康并未撤訴。

  昨日,業界有消息稱,富士康已經于2月2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了其曾敗訴的起訴比亞迪不正當競争一案的上訴。

  富士康公司昨日晚間向新浪科技證實,該公司确實于2月2日“基于多方面因素考慮”,主動撤銷了一起起訴比亞迪的案件。這起案件是富士康集團旗下的“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鴻準精密模具(深圳)有限公司”與“富金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三家法人聯合起訴比亞迪公司,起訴的時間爲2005年1月10日。

  富士康稱,媒體廣爲關注的案件是其旗下“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與“深圳富泰宏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兩家法人聯合起訴比亞迪,起訴的時間2006年6月29日。此外,富士康還稱,兩起案件富士康起訴的員工不同,“竊取”的商業機密也不同,因此,富士康撤銷這起案件不等同于撤銷所有相關案件,本次撤銷的隻是系列案中的一個案子。

  媒體最關注的06年6月起訴的案件的最新進展是:深圳中院提請北京最高院委托北京九州世初知識産權鑒定中心對相關證據進行司法鑒定,鑒定結果顯示,富士康在訴訟中提供的文件中超過60%帶有非公知信息,而被查獲證據中發現比亞迪使用的文件中爲數不少與比富士康的非公知文件記載的信息整體構成相同或實質相同。比亞迪也對外公告稱,法院封存的比亞迪硬盤與封存前的盤内文件總數不一緻,存在被篡改的可能。

  富士康未解釋撤銷2005年1月那起三家法人聯合起訴案的具體原因,隻是稱“基于多方面因素考慮”。

  富士康起訴比亞迪系列案被外界曾爲“中國高科技知識産權第一案”,由于其涉及知識産權保護等時下熱議話題而備受業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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