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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管辖依据再审视
近年来,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管辖权确定成为民事诉讼法热议问题之一,对此的理解呈现聚讼纷纭之态。因该问题并非仅仅关涉实践操作,更是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价值取向有密切联系,于理论完善和实践指导方面,均有持续关注之必要。 一、仅从效力位阶角度判断冲突规范适用的困境 就争议产生的根本成因而言,在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管辖规范中“侵权结果发生地”能否作为管辖连接点存在不同立场,所以才有
发布时间:2024.11.05 -
浅议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管辖规则
摘要: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由于侵权行为结果地的不确定性,其确定管辖的功能被摒弃,但侵权行为实施地作为管辖连接点依然应当得到重视。“原告就被告”规则虽具有合理性,但是在法律规定有其他管辖规则时,二者在适用上属并列关系,应当尊重原告选择管辖的权利。“拉管辖”概念本身存疑,其实质为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管辖的行为,对其负面评价应当充分证明。最高法院一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在案由确定上存在“未
发布时间:2024.10.24 -
知识产权判决的跨国承认与执行
”,试图就国际民商事诉讼的管辖权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制订全球性的统一规则。因各成员国在管辖权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判决项目”在2005年完成《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后一度停顿。2012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重启该项目,并设立工作组就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起草一项新的法律文书。经反复磋商,2015年10月,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工作组第五次会议就《外国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
发布时间:2018.03.21 -
对网络收货地址能否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地的调研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传统的知识产权侵权也因互联网购物的兴起,产生一些新的特征、新的问题。比如,通过网络购买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案件中,夹杂着买卖合同和知识产权侵权,此类案件中买受人设定的网络收货地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法律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全国各地法院处理的结果亦有不同。本次调研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通过设置检索条件“收货地址+管辖+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裁定
发布时间:2019.03.14 -
管辖权异议程序的审理范围 和受移送法院的范围
管辖权异议程序的审理范围 和受移送法院的范围 ——(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361号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在管辖权异议程序中的审理范围不以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理由为限;原受诉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案件移送也不以当事人管辖权异议所请求的受移送法院为限。 【基本案情】 上诉人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公司)与被上诉人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2.01.25 -
跨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民事诉讼管辖规则研究
内容提要: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没有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管辖的专门性规范,司法实践在适用既有国内及涉外民事诉讼管辖规则的基础上,逐渐摸索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适用的管辖规范。尽管近期司法实践围绕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纠纷创设了 “适当联系”“更密切联系”等管辖标准,但是这种由下而上的规则形成方法并不利于形成对法律的稳定预期。应构建跨境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国际司法管辖的一般规则,具体解决专属管辖、特殊地域管辖
发布时间:2022.02.09 -
代理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应该掌握这些办案思路和技巧
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对侵权证据进行固定。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原告无法获取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也可以通过提交初步侵权证据的方式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 4.选择有利管辖法院 知识产权案件相较于其他类型的民事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专利案件又是知识产权案件中难度较大的一类。所以,我们建议企业在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尽量选择司法环境好、法官较为专业的法院管辖。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率先成立了知识产权法
发布时间:2016.04.15 -
“二选一”垄断民事裁定惹争议,阿里京东纷纷出面回应
持续数年的京东起诉天猫借商户“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有了进展。 2019年10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一则《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10月14日,针对“二选一”一事,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发文说:尊重法院的任何判决结果
发布时间:2019.10.18 -
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管辖问题研究——以《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5条如何适用为视角
作者 | 尹思源 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 邓旭涛 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 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下称《民诉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民诉法司法解释》)及最高院若干解释(包括各高院出具的意见)等进行了大量规定。由于规定繁杂,导致在司法实务中,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存在诸多具体适用的问题。《民诉法
发布时间:2020.06.01 -
“技术合同”的认定及“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案件管辖标准确定
“技术合同”的认定及“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案件管辖标准确定 ——(2021)最高法知民辖终73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上诉人航电建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电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盖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讯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作出终审裁定,认为本案系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当事人在本案中诉请履行的义务是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据此确定接收货币一方
发布时间: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