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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如果說台灣宜蘭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家不太熟悉,一提“旺旺”商标,或許您就能想起那個大眼睛小男孩的卡通形象以及超市裏常見的“旺旺”雪米餅、“旺仔”小饅頭。台灣宜蘭公司狀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評審委員會,認爲“淘寶旺旺”與他們注冊的“旺旺”商标構成近似,不該給“淘寶旺旺”注冊。您在使用“淘寶旺旺”的時候認爲它與食品旺旺有關系嗎?法院會如何認定呢?
阿裏巴巴申請注冊的“淘寶旺旺”商标,被商标局核準注冊,但是台灣宜蘭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認爲,“淘寶旺旺”和他們注冊的“旺旺”商标構成近似且服務類别相同或近似,請求法院撤銷商評委核準注冊的裁定,判令商評委重新作出裁定。“旺旺”和“淘寶旺旺”兩個商标都是文字商标,到底哪裏近似,原告代理人向法庭作出了闡述:
原代:淘寶旺旺各自比例不同,淘寶字體偏小,旺旺字體偏大,排列也不規則,淘寶是黑體,旺旺是空心的,從結構上突出了旺旺兩個字。
原告認爲,從含義上來講,淘寶旺旺是偏正結構的詞組,旺旺的顯著性要比淘寶強。
原代:旺旺是作爲臆造詞,由原告獨創并最早使用,所以它的顯著性是強過淘寶兩個字,旺旺經過了原告集團的長期使用,作爲商号和商标,已經構成了馳名商标和知名的商号。
對于原告方的觀點,被告商标評審委員會和第三人阿裏巴巴集團認爲,兩個商标在整體的要素上有區别,呼叫、含義、整體視覺效果明顯不同。阿裏巴巴代理人更是強調,“淘寶旺旺”商标借助銅錢造型,表達了希望淘寶以及平台上的買家賣家都興旺發達。
阿裏巴巴代理人:我們認爲淘寶旺旺不是原告所說的偏正結構,而是主謂結構,淘寶是主語,旺旺是謂語,在含義上表達發達淘寶興旺發達的意思,在含義上有連貫性。
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決,維持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評審委員會作出的五案裁定,也就是說台灣宜蘭公司敗訴。法院認爲,雖然“淘寶旺旺”商标完整包含了“旺旺”商标,但是鑒于阿裏巴巴有較高的知名度,公衆不會認爲淘寶商标來源于原告。(記者 孫瑩)
阿裏巴巴申請注冊的“淘寶旺旺”商标,被商标局核準注冊,但是台灣宜蘭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認爲,“淘寶旺旺”和他們注冊的“旺旺”商标構成近似且服務類别相同或近似,請求法院撤銷商評委核準注冊的裁定,判令商評委重新作出裁定。“旺旺”和“淘寶旺旺”兩個商标都是文字商标,到底哪裏近似,原告代理人向法庭作出了闡述:
原代:淘寶旺旺各自比例不同,淘寶字體偏小,旺旺字體偏大,排列也不規則,淘寶是黑體,旺旺是空心的,從結構上突出了旺旺兩個字。
原告認爲,從含義上來講,淘寶旺旺是偏正結構的詞組,旺旺的顯著性要比淘寶強。
原代:旺旺是作爲臆造詞,由原告獨創并最早使用,所以它的顯著性是強過淘寶兩個字,旺旺經過了原告集團的長期使用,作爲商号和商标,已經構成了馳名商标和知名的商号。
對于原告方的觀點,被告商标評審委員會和第三人阿裏巴巴集團認爲,兩個商标在整體的要素上有區别,呼叫、含義、整體視覺效果明顯不同。阿裏巴巴代理人更是強調,“淘寶旺旺”商标借助銅錢造型,表達了希望淘寶以及平台上的買家賣家都興旺發達。
阿裏巴巴代理人:我們認爲淘寶旺旺不是原告所說的偏正結構,而是主謂結構,淘寶是主語,旺旺是謂語,在含義上表達發達淘寶興旺發達的意思,在含義上有連貫性。
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決,維持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評審委員會作出的五案裁定,也就是說台灣宜蘭公司敗訴。法院認爲,雖然“淘寶旺旺”商标完整包含了“旺旺”商标,但是鑒于阿裏巴巴有較高的知名度,公衆不會認爲淘寶商标來源于原告。(記者 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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