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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姑”并非“猴頭菇”
“猴姑餅幹,猴頭菇制成,養胃。上午吃一點,下午吃一點。”2013年9月,江中食療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江中公司)的“猴姑”餅幹上市,其廣告一經播出就受到人們的關注。而随着江中“猴姑”餅幹在市場上一路走俏,一些與其名稱、包裝、廣告語相似的“猴菇餅幹”“猴頭菇餅幹”等紛紛“入市”。對此,江中公司陸續對生産、銷售帶有“猴菇”“猴頭菇”等文字的市場主體提起商标侵權訴訟,并在多起訴訟中勝訴,獲得數百萬元侵權
發布時間:2020.09.15 -
無人機生産商大疆創新科技公司與手機生産商大疆實業公司法庭對峙!“大疆”究竟屬于誰?
提起“大疆”,也許許多讀者都不會感到陌生。而許多讀者可能不知道的是,近年來,公司名稱中均包含“大疆”的兩家公司之間圍繞着“大疆”二字展開了較量。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審結了一起深圳市大疆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大疆實業公司)等與深圳市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疆創新科技公司)之間因“大疆”商标而引發的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糾紛案件。 “大疆”商标引糾紛 公開資料顯示,大疆創新科技
發布時間:2020.10.23 -
“鮑師傅”亮劍維權,仿冒者無處遁形
“鮑師傅”自成爲網紅糕點品牌以來,在受到消費者熱捧的同時,也飽受山寨、假冒等知識産權侵權困擾。爲了給“鮑師傅”品牌正名,“鮑師傅”的運營商北京鮑才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鮑才勝公司)在積極擴大經營的同時,在全國各地發起訴訟,向山寨“鮑師傅”“亮劍”。 近日,“鮑師傅”的商标案有了新進展。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對鮑才勝公司與北京易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易尚公司)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
發布時間:2020.12.03 -
兩個“央美”,究竟誰真“美”?
中央美術學院(下稱中央美院)是“央美”商标的商标權人。2019年,中央美院發現北京央美翰林原創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央美翰林文化公司)未經允許在日常宣傳中使用“央美原創”等标識,讓公衆誤認爲該公司與中央美院有所關聯,于是以商标侵權和不正當競争爲由将央美翰林文化公司訴至法院。 近日,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對這起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判令央美翰林文化公司立刻停止使用“央美原創”“央美
發布時間:2020.12.25 -
兩個“央美”,究竟誰真“美”?
中央美術學院(下稱中央美院)是“央美”商标的商标權人。2019年,中央美院發現北京央美翰林原創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央美翰林文化公司)未經允許在日常宣傳中使用“央美原創”等标識,讓公衆誤認爲該公司與中央美院有所關聯,于是以商标侵權和不正當競争爲由将央美翰林文化公司訴至法院。 近日,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對這起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判令央美翰林文化公司立刻停止使用“央美原創”“央美
發布時間:2020.12.25 -
“鹦鹉PARROT”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糾紛案再審判決書
未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進行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再審申請人申請 北方同鑫公司申請再審稱,(一)北方同鑫公司是涉案“鹦鹉PARROT”商标的專用權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以下簡稱商标法)的規定,有權自行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标。原審法院根據商标法第五十七條第七項認定北方同鑫公司自行或許可他人在國内銷售自己享有專用權的“鹦鹉PARROT”商标的行爲構成商标侵權,嚴重違反商标
發布時間:2020.12.04 -
冷敷還是暢飲?“江小白”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案今日開庭
“我是江小白,生活很簡單。” 2012年,一款包裝精美、文案精湛的白酒——江小白橫空出世。緊接着,江小白以其拟人化品牌形象和頗富創意的營銷方案爲傳統白酒行業打開了年輕消費市場。爆紅之後,江小白公司發現,“江小白”的名字被他人作爲了企業字号,并使用該企業名稱經營面膜等商品,相關廣告宣傳活動中也使用了“江小白”商标。 今日下午,“江小白”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案将在上海知識産權法院迎來了一審開庭。 做
發布時間:2020.12.18 -
4000萬元!施耐德電梯侵犯施耐德電氣商标專用權
本院審核); 七、駁回原告施耐德電氣(中國)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涉案權利商标第G715396号“”被認定爲馳名商标。蘇州中院認爲,施耐德電梯公司突出使用“施耐德”“SCHNEiDER”标識的行爲構成商标侵權。鑒于施耐德電氣所主張保護的涉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爲第9類商品斷路器、開關、接觸器等,而被控侵權标識則使用于第7類商品電梯以及相應的宣傳推廣過程中,兩者屬于不同類别,故
發布時間:2020.11.25 -
4000萬元!施耐德電梯侵犯施耐德電氣商标專用權
本院審核); 七、駁回原告施耐德電氣(中國)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涉案權利商标第G715396号“”被認定爲馳名商标。蘇州中院認爲,施耐德電梯公司突出使用“施耐德”“SCHNEiDER”标識的行爲構成商标侵權。鑒于施耐德電氣所主張保護的涉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爲第9類商品斷路器、開關、接觸器等,而被控侵權标識則使用于第7類商品電梯以及相應的宣傳推廣過程中,兩者屬于不同類别,故
發布時間:2020.11.25 -
“鮑師傅”亮劍維權,仿冒者無處遁形
“鮑師傅”自成爲網紅糕點品牌以來,在受到消費者熱捧的同時,也飽受山寨、假冒等知識産權侵權困擾。爲了給“鮑師傅”品牌正名,“鮑師傅”的運營商北京鮑才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鮑才勝公司)在積極擴大經營的同時,在全國各地發起訴訟,向山寨“鮑師傅”“亮劍”。 近日,“鮑師傅”的商标案有了新進展。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對鮑才勝公司與北京易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易尚公司)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
發布時間:2020.12.03